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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丰泽、洛江2021年幼儿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出炉!

广角君 泉媒体 2022-04-29

              刚刚!!!!

《泉州市丰泽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就2021年丰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组织本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免试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3.坚持“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 持有本区户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 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从2022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六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从2022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 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半(含一年半)以上(截止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四区人员”其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读的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3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③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我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接收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精神,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四、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


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由丰泽区教育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三)电脑摇号和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区域内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丰泽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只针对市级审批的或寄宿制民办学校)。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四)现场注册


已确认电脑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前: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0日前: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摇号时间


7月5日—7月7日:网上报名。


7月8日—7月15日: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


7月19日—7月20日:电脑摇号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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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的3月1日前。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录取。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民办幼儿园招生:

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须于7月1日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三、招生程序和时间

1.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7月11日-13日:各幼儿园汇总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核结果。

8月1日前:各幼儿园公布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不含需摇号的幼儿园)。

8月7日:片区内适龄儿童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组织进行公开摇号。

8月10日前:摇号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全区招生工作结束。

2.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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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洛江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公办小学坚持执行“属地管理,免试入学,规范招生”的入学政策。


今年公办小学招生政策有四方面的变化:一是强调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三一致”的入读条件;二是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入读人数超出办学容量的学校,出现学位紧张,发布招生预警提示;三是新增一类“三一致”中只符合“两一致”对象的招生办法;四是随迁子女入读条件的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要在2020年3月1日前(满足1年6个月及以上)的要求,“五区人员”需要在洛江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2022年秋季起缴纳年限要达到1年以上。


公办计划招收93个班

3月1日后新购房落户有新要求


2021年秋季洛江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个班级,民办学校共下达招生8个班级。具体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12个班;洛江区实验小学10个班;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6个班;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6个班;洛江区第二实验小学10个班(校本部7个班,南山校区2个班、阳江小学1个班);河市中心小学17个班(河市中心小学6个班、河市第二中心小学4个班,梧宅小学2个班,白洋、坛顶、溪山、山边、新告小学各1个班);马甲中心小学21个班(马甲中心小学、马甲第二中心小学各4个班,溪南小学3个班,就南、四方、三新小学各2个班,义山、文华、彭殊、霞侨各1个班,梧峰小学0个班);罗溪中心小学9个班(敬德中心小学3个班,柏山小学2个班,世壁、奕聪、翁山、洪德小学各1个班);虹山中心小学2个班(虹山中心小学、苏山小学各1个班);南少林国际学校3个班;泉州外国语学校洛江校区小学部4个班;仰恩大学附属小学1个班。


洛江区“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具体如下: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万盛社区的适龄儿童;洛江区实验小学:桥南社区、万福社区、琯头社区三二四国道以南的适龄儿童;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塘西、杏宅、后埭、院前、琯头社区三二四国道以北的适龄儿童;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前洋、新阳社区(除仕林坑小组外)的适龄儿童;洛江区第二实验小(校本部):朝阳、阳山、新峰、新岭、坪山、新阳(仕林坑小组)的适龄儿童;南山校区:南山、新南社区的适龄儿童;阳江小学:阳江、前埭社区的适龄儿童。


今年洛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收适龄儿童必须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和实际居住(“三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同一户口本且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3)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向一户家庭(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必须是同一户主的孩子)提供学位的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洛江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因中心城区及镇中心学校学位紧缺,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向一户家庭(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必须是同一户主的孩子)提供学位的办法。


新增两一致的招生办法

随迁子女父母“两证”须达1年6个月以上


今年洛江区公办小学新增一类“三一致”中只符合两一致的招生办法,即户籍在洛江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如:集体户、投靠亲属落户、租住户、非住宅产权户等),家长要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未被接受入学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条件是: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洛江辖区内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经商)。


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洛江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但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所在地的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洛江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五区人员”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在洛江区的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洛江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城镇化发展进程、二胎政策落实、户籍便利化改革、新建楼盘开发及入住率的不断提高等因素,学位供给满足不了片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增长速度,洛江区学位紧张的公办小学需发出招生预警,比如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马甲中心小学等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已超过学校最大容量的学位供给数,均已向社会发出预警公告。


编辑:陈曙玲

审核:魏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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